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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圣马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来源: | 作者:圣马化工 | 发布时间: 2022-06-24 | 2158 次浏览 | 分享到:
大石桥市圣马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控制

3.职责

3.1安全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遵循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遵守按照国家、地方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对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

3.2各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处理危险废物。

4、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控制程序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1危险废物的申报

4.1.1各部门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

4.1.2安全部负责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信息,并做好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制度。

次年的危险转移计划报送环保部门审批,经批准后,转移时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及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

4.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标识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严格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执行。

4.2.1各部门产生危险废物禁止向环境倾倒、倒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4.2.2各部门危险废物应存放到指定固定临时存放场所,包装完好,贴上相应的危废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名称、编号、危险性、日期及数量,存放仓库办理入库手续集中存放。

4.2.3危废存放仓库应设有防雨、防渗漏、防飞扬等的设施,并有消防等应急安全防范设施,且有醒目危废警示标识。废物存放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4.2.4收集、处理、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2.5危废存放场所应设专人管理,所有危险废物收集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在工作时戴手套、口罩、穿水鞋,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4.2.6收集、存贮、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如果做其它用途时,应进行消除污染的处理,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安全部联系相关方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4.2.7每年对企业员工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4.2.8执行《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每年进行演练并总结修改。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査处理

4.3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相关部门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及危害性。

4.4废物的委托处理

4.4.1委托运输、处理危险废物的承包方应持有当地环保局的许可证明及相关资质,双方签订转移合同。

4.4.2授权管理和处置废物的部门或责任人对承包方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能力应予以调査,对合同协议中的处置要求应予以检查。

4.4.3危险废物需要转移前,由主管人员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并依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由承包方负责转移。公司每季度组织环境监督检査时,同时检查危险废物的运行情况。

 

大石桥市圣马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1月5日